对一个人产生好感不难,比如我,只要对方外表看起来很干净,谈吐有点修养,就能让我有好感。不过,若让我因此而信任他,对不起,我想起那句什么冠什么兽的词来着?
用讨论“信任与好感”来续写我断了很久的博客,其实也是有理由的,尽管勉强了点。一则因为自媒体越发浮躁,让“人人都能自媒体”误读为“人人都会自媒体”,有可能与做得到完全是两码事,不解释清楚就是在害人。二则只想告诫自己,唯有对自己的内心恭敬,才不至于一会儿喜欢自己,一会儿又讨厌自己,所谓自信已是无从谈起。
换句话说,我对自己依然保持着一点自信心,可能来自对“心理暗示”一词的畏惧。我担心我对某事说抱歉之后的惭愧或内疚会给我造成困扰。于是,强昂着头,倒也不是什么要扯上面子问题的坏事。
想通了这点,我就发现,这一路走来,对我有好感的人不计其数,但报以信任的还没有遇到,除了我自己之外。
不知怎的,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位谢姓的四川小伙,与我有过几顿饭的交集,实际上我于他连好感都谈不上,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种同病相怜的味道。
从某种角度去看,我与他没有区别,同样活在各自的世界里,同样期待好感与信任,同样赋予别人好感与信任,当然,后者似乎是施舍者的特权。革命领袖真的在乎老百姓的所谓信任吗?
我并非要求苛刻,而我对“信任”的标准高也不高,低也不低。比如我开车载你,你不必仗着自己坐在副驾驶,就可以指挥我直走、并线、打灯、骂人……连这点耐性都没有,谈什么信任?再又比如,你一月发我1毛钱的工资,就该允许我犯些1元钱的错误,连这点包容都没有,谈什么信任?
可现实就是,我们习惯将好感当作信任,到最后,好感没了,信任还都没有体会过,实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