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Google年初叫嚣着退出中国市场起,关于互联网自由及所在地法律的“争斗”就越发上台面了。纠缠不清的是,这边Google哭闹着要退出,那边Twitter则含蓄的表示正在为进来做准备,在中国这样的一个人口众多的市场面前,无论进还是退都是一件“非常难做”的事情,换作清醒的旁观者也不能给出一个合适的决定来。但我觉得盈利性企业若以社会正义的外衣提出超越一般标准的要求这种行为本身不也是一种勒索吗?
我们似乎习惯了“大企业”及其提供的越发傻瓜也越发简便的物件,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发达的物质文明。事实上我们被套进了企业的绳索里,企业一边丈量着我们的脖子能有多粗,一边疯狂的给我们喂食着免费的午餐。等到将我们的喉管撑到足够大了,免费午餐就此结束(当然,从这种行为上来看,盗版商更为不齿),我们终究还是要为自己被惯出来的习惯买单!
从Gmail、Gtalk、Picasa、Chrome、Google Reader到Google Desktop,无论是上网、电邮、即时沟通还是日常办公,我几乎不需要借助其他的服务……过渡依赖的坏处就是你要么成为俘虏,要么就一无所有。比我聪明的人在传出谷歌退出的消息的时候,就已经将这些活儿分散处理,开始使用QQmail、Flickr、MSN和Firefox了,根据我个人的使用经验,只有一句话:习惯了就好!同时还要补充下:没有什么是不能适应的。这是老实话,也是我们的基本国情。
如此,假设Google没有遭遇是否退出中国市场这档子事,那么我们的使用习惯还会“被迫”改变吗?这种“不会主动改变”的情况本身对Google的竞争者而言是不是又意味着垄断或者其他什么呢?答案是让我费解的,至少在我看来,一切都是以便捷和舒适为前提,潜在的问题到激变的时候再想对策吧,这样Google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而已。同样也有时间问题的Twitter真的会进来吗?要知道能进来是一回事,进来之后安分守己的赚钱则是另一回事了。无论如何,Twitter进来能带给我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丢掉一切中介了。到那个时候,中介们会去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