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重于法律

药家鑫该不该杀,不是一个问题,药家鑫会不会杀,一定是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摸摸自己的良心就能知道答案,第二个问题你得摸着某些人的口袋才能知道答案。

这个时候,我特别渴望中国的教育能做到这样的一条:无需依靠法律,当一个人做出像药家鑫这样的事情时,首先想到的不是自首,而是自裁。中国教育可以做到这样,就算成功了。但听上去好像跟某朝某代也差不多,古人该做的榜样都在哪里放着,学或者不学就是教与不教的问题了。

将法律问题寄托于教育,这个蛋扯的忒远了点,法官们乐享其成。教师们会连忙摆手,我只负责教他弹琴,当艺术家,但他要做一个有艺术修为的杀人犯,与我何干?最多也是家长的责任。家长那边也会摆手,我只生出这么一个儿子,想着要他成为某样的人,他不小心杀了人,大不了赔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说了,与你何干?剩下不会摆手的只有受害人了。

好端端的一条性命,就这样丢了,实在是惨。换我知道自己也有这样的遭遇,我一定也会随身带把刀子,遇到状况时,先捅你到半死不活,到最后我会痛快的认罪伏法,免得围观的人到今天还在议论纷纷,我没弄明白,这事有什么好议论的?

药家鑫被判死刑是必须的,他的家人做出巨额赔偿是必须的,他的教师和学校做出道歉是必须的。但这一切“必须的”成为“必须的”之前,什么“不可能的”都会发生。说不定哪天又传出消息,人家家属接受赔偿要求,放了药家鑫一马呢?到那个时候,“金钱买命”可就明了,想想那些没生命的钞票可以摆平一切,就不敢多想这社会要怎么才收得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