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薛蛮子嫖妓被抓”一事引起热议。对薛蛮子而言,既然是名人,就得概括承受各种是非,谈不上冤枉。但公众们却似乎谈的太嗨,错了方向,跑题太远。
假设如大家所议,薛蛮子被人做局陷害,嫖妓之说不过是被其对手泼来的一盆脏水,有警告威胁之意,也有杀鸡骇猴之嫌。于是,本质另有原因,超出了嫖妓这个表象,谁能追究到底?到最后,不过是又一件无头公案,不了了之。
若只看表象,一个有点名气的,六十来岁的老男人,做了一件不合道德不合法律不合身份的事,的确该受点指责,至少“辜负”了在其粉丝群中所具备的社会影响力。他们对这类事的理解和判断,往往基于一个前提:偶像应该是个道德完人。
实际上,对粉丝来说,他们也从来没拿偶像真正当过道德完人,甚至,偶像根本就是一件可以两面穿的衣服嘛!
他们认为:在对偶像善行的传播上,偶像只是一个给他启发的人,前者唤醒了他的善心,使他跟随,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善人,并非受到前者的感化。在这点上,对偶像善行的认同,只是在帮助这位粉丝为其个人能力做一次背书而已。“我追随薛蛮子打过拐”与“我打过拐”,前者更能唬人,也更容易让自己得到满足。
另外,在对偶像恶行的批判上,粉丝必然会拿出一个道德完人的帽子扣住偶像,就像扣住一只不小心被他踩到脚下的过街老鼠一样,以彰显自身的好道德,不容被欺。
所以,无论嫖妓本身是个什么问题,都不是他们会关心的。他们关心的只是他的道德标准能在何时发挥作用罢了。
美国电影《The Campaign》(政坛混战)中有个桥段,候选人让一家大小各自讲述不可告人的隐私,以尽可能的避免其对手的陷害。而这些隐私,却又是些关乎道德的个人问题。比如嫖妓、偷窥、说谎等等。
所以,嫖妓本身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对于拿道德说事的人来说,似乎真的不太重要。就算我能说服大家相信“嫖娼是个人自由”,它至少也与道德脱不了干系。尽管我们只是喜欢拿道德绑架别人而不是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它能成为各种脏水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的根本原因。一个道德品质不好的人,难道不该受到质疑吗?谁敢回应个“不”字呢?
可是,道德问题就是一个公厕,连苍蝇都能插上一脚。谈它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