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自由的阿姆斯特朗

有两个阿姆斯特朗,都值得人们关注,一个是励志偶像,“前”七次环法自行车大赛冠军,最近被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剥夺所有荣誉。而另一个算得上人类英雄,第一位登上月球的地球人,他的“一小步和一大步”似乎也励志的很,希望他见到上帝之后,能解释清楚这一小步为何要跨上82年。

有人不喜欢我这样的腔调,总以“怀疑”表征“不同”,似乎“不同”本身要比表述一个有说服力的观点更为重要。好吧,我想说,当社会允许方舟子去质疑算是一种进步的话,那允许一个普通人去“乱说”则更是一种进化(当然,这“进步”和“进化”之说也许也不恰当)。但您不认为自由的表达有助于接近真实吗?

我这算是为自己找到一个理由去做某件很局限的事,这很好。我以为这叫做勇气,并值得自己去相信。

我对第一位用“前”字来表述源于我尊重规则,相信任何一个组织(或者游戏)都该只有一个标准并可被执行。问题是荣誉加身之前,谁在做监督工作?这个该不该追究?

对第二位,我总觉得这“一小步、一大步”的说法缺乏想象力,不如国人的“由太空向党和国家表达敬意”来的真实。

瞧,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不敢相信自己原本就是一个自由的个体。所以,我说这两位阿姆斯特朗都值得关注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们是“自由的个体”。而我们,却是“自由”的大多数。

集体利益被抬高在个人利益之上,这是正确的吗?谁知道?谁又愿意质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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