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在我看来,“传销”这个词本该是行销史上最棒的一个术语,所有的销售行为都是一次传播,“一传十,十传百”则是成功销售的最高境界。但遗憾的是它用错了地方表错了意,就像一个混蛋长了一副英雄像那样让人痛恨到咬牙切齿。如今一谈起这个词,朋友没得做是小事,搞不好害得自己家破人亡不得不胆颤心惊。

据《南华早报》报道,最近深圳警方正在调查的一起案件涉及到某香港销售电话软件的公司,初步怀疑内地有60万人陷入了这家公司的传销骗局,涉案金额可能高达20亿元。我想这应该算是近年来最大的一起传销骗局了吧。虽然被骗的家伙们值得同情,但你们就为什么会被骗呢?难道当初就没有人怀疑过阻止过你的行为吗?当时对于他们的怀疑,你是否也有类似于今天知道被骗的恼怒和不安呢……打住,不打击你了便是。

我最早在1996年的时候接触过传销这事,记得当时是一对夫妻档,男的啥印象我早忘了,女的因为亲自给我做过按摩(让人脸红的回忆啊),说记不起来就有点对不住了。但我太笨,一直没想明白数学上的递增究竟是怎么增上去的,于是对这男的说“做这个会怎样产生财富”一直没提起兴趣来,但他们要推销的是“摇摆机”,我对身体运动如何影响健康到是愿意体会一番,就这样委屈了那女的一把(估计那女的也算过做了按摩就能够增加成功几率这样的糊涂账吧)。

但更受委屈的是我的那位同学,为了拉我进来,被我躲到今天,按今天的话来说,他也是受害者,值得同情,但我到今天也不愿意搭理也是事实(为这些人叹口气,千万别遇上我这样心胸狭隘的人,否则你会真的一无所有)。而后,经常会听到某同学、某邻居、某亲戚“被传销”的消息。再后来,如果听到某同学、某邻居、某亲戚打听我的近况尤其是经济状况时总会怀疑他是不是“想传销”……总之,那些年里“传销”让我的人际关系备受煎熬,反过来也成了我评判人家人品的一个标准,真是一件滑稽事。

等我稍微理解一点销售这一行的时候,再回头去看传销就觉得这些受害者其实也都是咎由自取:如果不是对财富的贪婪,对投机行为的放任,对自身财产的不尊重,他们哪里有机会去犯这个错呢(嗯,假如一开始他们就觉得这是一个错倒也不必我在这里马后炮了……此处思维混乱,删掉)?他们……无语了,还是做个安全点的总结吧,只要你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样的基本投资公式,你就可以跟我一样站在这里看看笑话就好了,生活不总是缺少点小事故嘛,何必在意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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