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政与民意

《纽约时报》对药家鑫执行死刑一事也有报道,该文提到国人对此案的看法有二,一则如我等屁民鼓掌欢庆,说什么这是法治的胜利。二则如那些理智的精英派略带不屑,将药之死归罪于网络暴政。对于这两点,屁民都有意见。

其一,如果说有法可依、有法当循是正常社会的正常事的话,哪里会有人对法治的胜利保有额外的惊喜?或许该文撰稿人还停留在70年代的中国。对此,我更愿意说,药家鑫的死是对“有钱可以摆平一切”的“富人意识”的纠正,与法治本身的关系不大。屁民的焦点也从来没停留在法治层面。

其二,国内那些自诩理智、清醒的精英派,将他人的伦理观念强行提前与最高文明接轨,而将自身的伦理观还紧紧的绑在裤腰带以下。所谓的网络暴政,不过是他们对民意的一个曲解和掩盖,为什么要曲解?又试图掩盖什么呢?

首先,这帮围观者们早已习惯了站在远处指指点点。我们只要稍许注意下这类或那类新闻,受害者往往来自与精英无关的另一个阶层。精英看屁民总是居高临下,就好比站在岸上的人抱着双手对在水里挣扎的溺水者做一些仁慈、清醒的提示……但是看官们,如果你不能立即施以援手,我就只能祈祷下一个落水的是你。

至于群体暴政强于个体暴政,精英们防患于未燃也不算过分,但在连基本保护能力都没有的弱势群体身上加之“暴力”色彩,除了栽赃嫁祸之外,更是将屁民当作异类打压。可恨的是,精英们的强盗逻辑稳居上风,精英暴政已然流行,屁民们却浑然不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