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论语】骂娘

骂娘意指用粗俗的话去骂人。这种解释蛮有趣,我很少听到骂人骂出高雅意味来的。

最近有广东的开明官员肯定了群众愿意骂娘是件好事,他说:“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呢?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娘?”其实也可以反过来问下,为什么领导要发脾气,要骂娘呢?归根结底一句话,领导也是人。

该官员的意思很容易理解,老百姓愿意抱怨(根本谈不上骂娘),是因为对当政者还有期望。比方说我要投诉某某医院见死不救,控诉当地主管卫生的领导玩忽职守,这算是骂娘呢?还仅仅是投诉呢?

正当的投诉未有合适的渠道去承接,而试图跨越着去接受“骂娘”就显得那种包容多不合适,无论是骂的人还是被骂的人,占理的人总要吃更多的亏。

按国人的习惯,输事又输理真正窝囊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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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祭品

说素质很重要,有人不信邪,偏偏把微博当作邮件来玩。老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该见过猪走路,可是某局长这边吃着猪肉,另一边不相信猪会走路。近日,江苏溧阳的一位局长微博直播与情人开房全经过,让屁民大跌眼镜。

有一点似乎不需争论,抛开这位局长的身份不提,单单就调情工具而言,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甚至微博都已经被情种们利用的非常到位。一则说明大家与时俱进,二则也意味着情种们不在拘泥于花前月下,所谓处处有情处处调情。

在“有钱便有一切”的观念下,整个社会对小三的态度显得暧昧。甚至在行为上,婚外情也屡见不鲜。在你我的身边,处处可见。

透过微博开房的是不是局长无所谓。透过QQ视频裸聊的是不是街道主任也没关系。于是,全社会来讨论全社会的问题,实际上应该抛开当事人的社会身份。

但我们似乎有一种倾向,更愿意拿一小部分人来替整个群体抵罪。或者叫祭旗更恰当一些。因为挑出这些替罪羔羊之后,人们还是一切照旧,照样与小三卿卿我我,照样与属下暧昧不清,照样与朋友妻秋波暗送。那部分人的替罪变的毫无价值,只是可怜的无用的一个祭品而已。

全社会都在侥幸,这次捉不到我便是,下次我要更加注意些。出乎意料的是,整个社会的自我防御机能被提升了。

屁民特想问下,这算是笑话呢?还是笑话呢?还是笑话呢?

【每日论语】告密

语出广东增城公安局近日发布的一则《通告》,称“举报者为外来务工人员,成绩突出的,可获‘优秀外来工’称号,给予迁入增城户口。”意思是说,举报老乡,就能给办户口。

我宁肯相信这是增城公安局的文字组织能力稍差了点,也不愿意相信鲁迅笔下的事件再次重演。1930年前,鲁迅在《三闲集·序言》中记下:“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

如今,同是老乡,则要被互相告密。同是中国人,则要以办户口相诱惑。同是生命,却要分个你我高低优劣。

芳文觉得自己能做的好事不多,但最起码有一条,昧良心的坏事绝对不做。也许这一条已经够了。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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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表达

《北京日报》有评论指责当下媒体更喜欢“情绪表达”,而非客观理性的表情达意,并警告情绪表达很伤人,一来放弃了媒体责任,二来更是破坏了社会信心。

乱扣帽子是媒体的通病,可以理解的是媒体总得找一个理由去指责社会(包括媒体本身)。如果论据也足够充分的话,人们还是乐于相信或暂时相信或从中得到一个思考的机会。如果结果也只需要这样的话,媒体“哗众”之本性无从改起,也无可厚非。

指责谁或者赞扬谁,是媒体习惯做的,甚至成了业务模式:树立观点—-寻找论据—-去证明。无论是在何种地位的媒体里,也总是由一个单个的人去完成这种看似公平、客观的指责和赞扬,尽管社会允许,但扪心自问,你们做的真的没毛病可挑吗?

我想起许三多在《士兵突击》里责问队长的一句话:“你很在意你设计的那几个小时的经历,但你不能体会在那之外的大半年时间的其他经历?”媒体很在意自己的文字或认知,但也习惯回避事实。对那些与你论点不合的事实,总是视而不见,或者总是看重自己认为的对与错。要知道否定本身也是一种否定。

大众媒体不同于个人博客,在这点上,个人博客就自由的多。我更喜欢“情绪表达”,因为博客是没有设定读者的,博客能够提供的,只是一种认知的交流。是给世界提供一个看我的机会。

很明显,媒体需要忘记我是谁。

【每日论语】真人秀

语出当下流行的电视节目类型,比如正当红的《非诚勿扰》(江苏台)和《中国达人秀》(东方台),以平民的非角色表演,来试探人们的伦理底线。

真人秀的红火来自人的“偷窥欲”,试图对他人生活的观察以完成对自我的精神期许。在低档劣质的真人秀节目中,你会更容易发现这个本质。

以江西台的《金牌调解》为例,节目本该通过当事人先陈述事情因果及当前困局,由观察员抒发围观意见,最后由调解员提出更加合适的办法,以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也就是说,“解决实际问题”的节目原则才能帮到当事人,同时也更符合社会伦理的需求。一旦观察员和调解员将自己当成审讯囚犯的陪审团或者法官之后,这档节目就彻底被娱乐了。

不过,在芳文看来,真人秀也是了解民情的一个好方式,你不可能很理解社会总是充满意外的。因为你可能会从中恶意的获得某种满足,看着别人的不幸,没有自省的同情就显得假惺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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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政与民意

《纽约时报》对药家鑫执行死刑一事也有报道,该文提到国人对此案的看法有二,一则如我等屁民鼓掌欢庆,说什么这是法治的胜利。二则如那些理智的精英派略带不屑,将药之死归罪于网络暴政。对于这两点,屁民都有意见。

其一,如果说有法可依、有法当循是正常社会的正常事的话,哪里会有人对法治的胜利保有额外的惊喜?或许该文撰稿人还停留在70年代的中国。对此,我更愿意说,药家鑫的死是对“有钱可以摆平一切”的“富人意识”的纠正,与法治本身的关系不大。屁民的焦点也从来没停留在法治层面。

其二,国内那些自诩理智、清醒的精英派,将他人的伦理观念强行提前与最高文明接轨,而将自身的伦理观还紧紧的绑在裤腰带以下。所谓的网络暴政,不过是他们对民意的一个曲解和掩盖,为什么要曲解?又试图掩盖什么呢?

首先,这帮围观者们早已习惯了站在远处指指点点。我们只要稍许注意下这类或那类新闻,受害者往往来自与精英无关的另一个阶层。精英看屁民总是居高临下,就好比站在岸上的人抱着双手对在水里挣扎的溺水者做一些仁慈、清醒的提示……但是看官们,如果你不能立即施以援手,我就只能祈祷下一个落水的是你。

至于群体暴政强于个体暴政,精英们防患于未燃也不算过分,但在连基本保护能力都没有的弱势群体身上加之“暴力”色彩,除了栽赃嫁祸之外,更是将屁民当作异类打压。可恨的是,精英们的强盗逻辑稳居上风,精英暴政已然流行,屁民们却浑然不觉。

一篇公关稿令FT看似近黄昏

FT中文网昨日(5月31日)刊发了一篇令人头疼的公关稿,称某网站为中国富人的社交网站,有宣传造势的嫌疑。但它是否就是FT式的判断?或者仅是撰稿人出于对互联网的肤浅认知而被故事叙述者所忽悠?总之,这个平庸的所谓“富人社交网站”创意本身,让我很不舒服。

令人头疼的本身,在于FT不该放弃自己的格调去做这种庸俗的报道。虽然来自一位比较资深的撰稿人,但很显然,FT的读者对任何事物都该有自己的判断。

或许,“阶级”这个词确实令这个社会“激动”不已?!

我是说,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只服务于商业利益,将社会以阶层量化区分,并用一个标准(比如说月收入8000以上)作为门槛,一来符合国情民情,二来符合客户心情。于是,举国躁动,商业繁荣……可怜见会有多少人受益于这样的一个谎言,又有多少人受害于它的真实。

这个谎言来自于大多数人的真实处境,我们对于收入及消费的支配始终处在一个被动的地位上,看“别人的需要”(比如为了面子的房子车子)或“商业的需要”(比如为了占便宜的团购)行事,只是我们都不在意而已。

记得《彼得原理》里有过表述,当你被抬上一个超越你的能力的位阶的时候,你将不会胜任。如果说中产也是一个位置,当大多数伪中产或者准中产被抬上中产阶层之后,他们将疲于奔命,用明天维持今天,用今天维持昨天,那是荣耀,也是包袱。

当然,如果他能不在意位置以及能力的话,那又是另外一件好事。

新闻恐惧

每天的新闻几乎都令人咂舌,各类问题扑面而来,大家最后会问这个社会怎么了?好在有人指点“不是社会怎么了,而是我们的资讯越发发达了”,将一切责任推给了传播业。

他们的逻辑是:资讯发达,意味着你可以以更少的成本了解更多的资讯,更多的资讯意味着更多的惊叹,而更多的惊叹到最后又转变为对社会更多的质疑,似乎一切都是资讯发达的错。

如果说传播业还停留在远古时代,那么停留在媒介上成为资讯的故事就不会发生吗?显然,我们是在掩耳盗铃。

即便只说那些让人质疑的部分,假设它里面传达的都是社会人做错的社会事,如雨润将过期火腿回收处理的丑闻,IMF总裁卡恩强奸妇女的花边……一件错事与一百件错事的区别仅仅是数量上的问题吗?

传播业者不断的将各类消息悉数发布,无外乎想“于个体要做法,于整体里要想法”。尽管有时候有所偏离,但总体来看还是值得尊敬与肯定的。起码,你有机会知道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事,至于你的思考是积极的还是逃避的,确实不是他人能够决定。

但现实的情况确实让人有“新闻恐惧”,确切的说,传播业也有错,错在媒介发达的今日,还是用传统的思维一股脑儿的将资讯不挑不捡的在各种媒介上发布出去了事。受众长期处于接受状态,必定要对新闻出现的高频率有所恐惧。

或者,传播业的经营者应该冷静思考下那个基本的关于“找对人说对话”的问题,让受众从被动到主动,或可助于消解“新闻恐惧”的压力。

【每日论语】和谐

语出“河蟹”,谨以此篇悼念又一家可能已被河蟹的网站及无数家已经被河蟹的网站。当良心与责任心需要付出额外代价的时候,悲哀的人一定不会觉得羞耻。

和谐,意指“使和睦协调”,词出司马光《瞽叟杀人》:“所贵於舜者,为其能以孝和谐其亲。”

司马光提倡的是“百善孝为先”,也对也不对,尽孝必然使得家庭和睦,但“家和”不一定能“社会和”,如果不能正确的看待“别家的和”的话。所以我更喜欢用“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来解释,也就是说,和谐就是包容异己,允许有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行为存在。包容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但今日之社会,河蟹横行,肆意践踏民意,甚至让我等屁民,不知民意何在,将原本属于大家的声音变成一个个无力的呐喊,成了一群被割裂开的精神病人。无语的围观者和失语的呐喊者隔着高墙,对空长叹。

芳文点评

墙外花开墙内烦

河蟹翻墙为谁忙

始皇功劳大过你

仓颉岂容尔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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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末日

看过《暮光之城》吗?可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僵尸都会像卡伦医生一家那样与人为善,起码美国政府不相信。近日,美国人得到了政府发布的一份僵尸预警指南,被告诫如何面对僵尸。

也有媒体指出,这份写在官方网站上日志里提到的具体应对措施与面对飓风、大规模流行性疾病等有类似的地方,无外乎准备好充足的食品和水、规划好逃离路线,到僵尸找不到的地方等等,让人怀疑是不是用错了词?有与僵尸类似的其他词吗?

日志中还提到“僵尸风靡流行文化”,我不是很理解,对照全球各地的僵尸题材影片,似乎又有点懂,或许,僵尸是一种发泄方式?总之,我不能以中国人的思维去看待这件事情,据说美国可能有1/3的人迷信鬼魂。

但中国也有人信,只是大家不说出来而已。因为只要你稍一表现,就会被讥笑为封建、迷信、旧社会的残毒。甚至还被打压、围攻。瞧,这社会的素养还是少了点。

最近在广东高州某小学,就发生了两任校长请风水师驱鬼的新闻。起因来自两起该校学生在校园外遭遇的不幸。校长“为了学生好”请来风水师驱鬼,结果却遭到了媒体及围观者的一致谴责。

校长的初衷是善意的,看风水是实现其初衷的方式之一,有何不可?南都的记者甚至还去追问这件事对学生们的影响,在我看来,这位记者的脑袋已经被各种科学洗了个干干净净,却忘记了玄学也是门学问。

从中,大家也可以看到中外文化的差异,这种差异其实就来自于某种压抑。包容(而不是迷信)鬼魂的人大多是出于对灵魂的敬畏,而这种敬畏,可以让人摆脱莫名的压抑。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鬼魂这样的事不存在,说一说或者去做一做,又会对社会有怎样的危害呢?

但很明显,记者们需要的只是谴责,而不是带有包容精神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