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论语】代言

这几天,陈欧体开始流行,甚至连池州人也有了一个版本。我本该高兴一下,娱乐的事情总能带来欢乐,可有了欢乐,又思想着为什么会流行,看起来讽刺大于欣赏。本来么,代言人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你只知道九华的香火甲天下,却不知平天晓月胜西湖;你以为杏花村酒属三晋,却不知牧童遥指在池阳;你可以轻视我的存在,我会证明这是生态发展的时代。坚守,是注定有舍有得的姿态,少不了质疑和轻视,但,那又怎样?哪怕无人褒奖,也要一路飞扬。我是江南池州,我为自己代言。

远一点的说,代言没现在这样娱乐。古时候可是指帮皇帝老子代笔,草拟诏书,严肃的很的事,今天玩起来,一点架子都没了。即便是早些年,观众们看某明星代言某药的心态也是如听圣旨,哪像今天一看到名人就想起“忽悠”这个词。

从营销上讲,陈欧为自己代言算是一个策略,反其道行之,未必是坏事。但从实际效果上看,未必真比找个明星代言更有作用。除了造些个话题让媒体和比媒体高尚一点的围观者谈谈之外,对于销售,有多大帮助,也只有天晓得。

不过,好在这个社会的人未必都有我这等斤斤计较,如果陈欧不算出名,那陈欧体流行说明什么?如果聚美优品不算出名,那VC的钱又要怎么收回?都是混个名气的事,又何苦算计它卖多卖少呢?算那个的,不是玩资本的。

当然,话说回头,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说“我为自己代言”这句话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啊!

压力山大的工作

不是我一定要为自己的工作找个借口,实在是很多莫名其妙的压力随时就可能到来,让人猝不及防,防不胜防。

美国就业网站careercast.com发布了最新一份美国压力最低与最高职业排行报告,报告显示,媒体行业工作压力整体来讲高于其他行业,其中以公共关系高管的压力最为突出,该网站发行人Tony Lee解释:“传媒类工作非常高压,特别是那些处理危机状况的公关高管、在几无准备情况下上镜的新闻播报员以及在危险环境中工作的摄影记者。”另外,企业高管、广告公司客户主任、建筑师与股票经纪人都属于工作压力高的职业。

我的工作大抵就是广告公司的客户主任,偶尔也会有点公关主管的意味,但总的来说还是混在传媒圈。要与客户搞好关系,要与读者搞好关系,要与任何第三方机构搞好关系,哪怕对方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只要他愿意与你的媒体接触,你就得低下头来听他说点什么,无论是讽刺、嘲笑或者善意的批评,你得好好听着。

再或者,你有几个长期合作的客户,你得维护好你们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去年的款子一拖再拖拖上个七八上十次,你还是得笑脸相迎。只要对方给出的理由有点合理,你就不太可能板起脸来做事,否则,花五六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只要5、6秒钟就会断送。你还得高高兴兴的约客户吃饭,高高兴兴的接受他们的意见,总之作出改变的永远是你。

在内部,你不太可能一直跟老板说这些你遇到的各种情况,那可能会被老板视为你的无能。于是,报喜不报忧是职场上的一个特征,总之,麻烦的事情都只有你自己才能解决。

这种压力像山一样大的工作,我断断续续的做了8、9年,应该说已经磨练出来了,至少在性情上,我可以做到柔和、温顺,有的时候甚至会怀疑我是不是被磨到没脾气了?不再是我了?想到这些,新的压力又来了。

跟自己结婚

路透社消息台湾一女职员打破传统观念,将自己嫁给自己此女的行为很有创意,虽然没有见到其人容貌,想必也是可爱至极。“结婚”只是我们传统观念里的一个代表而已,其他的还有生子、创业等等,早有一个人生孩子的故事,到底还是有了跟自己结婚的第一桩。

跟自己结婚其实是一种态度,这是一件非常庄重的事。如果不是出于自爱,还略带点对自己的调侃,加上一份十足的勇气,是没多少人敢把它做出来。也许,此女可能因为这次“婚姻”而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也不一定,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这该是一种竞争策略,以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自己,从而实现将自己嫁出去的目的。也就是通过非常规的手段,完成常规的事情。

可惜我们大部分人都少了这份灵活。当然,我不是鼓励剩男剩女们都采用同样的招数,但起码受到点启发是应该的。你该用独特的方式向外界展示你自己,以会获得更多的选择机会。比如比武招亲?或者以诗会友?也或者以旅行阅历天下?总之,干坐着什么都不干是不会有任何收获的。

对于个人终身大事得有这个灵活求变的态度,其实对待工作也差不多。尤其是像我这样做业务的,有的时候还真得想点办法让客户记住你是谁,你为人如何,你可以做什么,你做的好不好这些信息。一般来说,有了第一次交往之后,就不能赤裸裸的只做销售了,技巧这个东西总在考验着你。既要不断提醒客户,又要让他觉得你不算烦人,这得让你时刻琢磨着怎么拿出点新活儿。销售的乐趣正在这种寻找和思考之中,这也让人觉得工作是充实和有趣的,对的,有趣很重要。

好吧,大家都想想怎么跟自己结婚才算有趣吧!顺祝周末愉快!

跟踪

生活里处处都是不安全。我们并不想对周围的人都保持戒心,但说句实话,我们还是小心为妙。当然,在相对情况下,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立和安全的,除非你于某人来说有利可图,或者你这个人值得别人想方设法去冒一次险。对于那些该死的广告人而言,他们在满世界寻找消费者。

可惜,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不是上帝,我们只是一个被鱼饵不断引诱的猎物。自信一点来说,我们主观上决定着每一次消费,并尽量保证它足够的冷静和理智。但消费本身就是一种冲动的行为。即便抛开冲动这点个人原因不说,我们还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引诱着消费,假设你怀疑自己正在上钩,你是否还能从容处之?

转一则来自WSJ的视频,你会发现,那些出现在你眼前的网络广告似乎常常可以命中你的兴趣?其实这很少出于巧合,而是广告商根据你的爱好做了定向投放。《华尔街日报》的克里斯蒂娜·崔(Christina Tsuei)在这个视频中解释了广告商是如何通过你电脑上存储的cookies跟踪你的喜好的,并通过这些喜好,也就是你的隐私来运营着他们的生意。

必须老实点承认:我们是被跟踪了的一群人,因为我们有消费的能力。这听上去是一个让人无语的冷笑话。是的,劫匪不会去劫持一名乞丐,但不做乞丐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愿意给劫匪劫持。这种很拗口又很伤神的比喻并不会是你喜欢的,但却很形象生动。

也许,世上还是有一点良知的。就算是开发这类软件的技术员们也曾经在这些基本的问题上因那可怜少的良知而纠结过。譬如,在浏览器大战中,微软曾面临一个选择:是帮助用户保护他们的网上行为隐私,还是帮助广告商跟踪用户的喜好。但最终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微软还是推出了原本可以自动保护用户隐私的Internet Explorer 8.0浏览器,但现在,用户如果想让自己的上网记录不被跟踪,每次启动这款软件时都得打开一次隐私保护设置。这是一种不顾及用户感受的行为。可就是这种感受,又有多少个用户真正的了解过自己曾经可能该拥有的权利呢?

好吧,睁开眼睛推开窗户看一看吧,劫匪已经在门外等候。

传销

在我看来,“传销”这个词本该是行销史上最棒的一个术语,所有的销售行为都是一次传播,“一传十,十传百”则是成功销售的最高境界。但遗憾的是它用错了地方表错了意,就像一个混蛋长了一副英雄像那样让人痛恨到咬牙切齿。如今一谈起这个词,朋友没得做是小事,搞不好害得自己家破人亡不得不胆颤心惊。

据《南华早报》报道,最近深圳警方正在调查的一起案件涉及到某香港销售电话软件的公司,初步怀疑内地有60万人陷入了这家公司的传销骗局,涉案金额可能高达20亿元。我想这应该算是近年来最大的一起传销骗局了吧。虽然被骗的家伙们值得同情,但你们就为什么会被骗呢?难道当初就没有人怀疑过阻止过你的行为吗?当时对于他们的怀疑,你是否也有类似于今天知道被骗的恼怒和不安呢……打住,不打击你了便是。

我最早在1996年的时候接触过传销这事,记得当时是一对夫妻档,男的啥印象我早忘了,女的因为亲自给我做过按摩(让人脸红的回忆啊),说记不起来就有点对不住了。但我太笨,一直没想明白数学上的递增究竟是怎么增上去的,于是对这男的说“做这个会怎样产生财富”一直没提起兴趣来,但他们要推销的是“摇摆机”,我对身体运动如何影响健康到是愿意体会一番,就这样委屈了那女的一把(估计那女的也算过做了按摩就能够增加成功几率这样的糊涂账吧)。

但更受委屈的是我的那位同学,为了拉我进来,被我躲到今天,按今天的话来说,他也是受害者,值得同情,但我到今天也不愿意搭理也是事实(为这些人叹口气,千万别遇上我这样心胸狭隘的人,否则你会真的一无所有)。而后,经常会听到某同学、某邻居、某亲戚“被传销”的消息。再后来,如果听到某同学、某邻居、某亲戚打听我的近况尤其是经济状况时总会怀疑他是不是“想传销”……总之,那些年里“传销”让我的人际关系备受煎熬,反过来也成了我评判人家人品的一个标准,真是一件滑稽事。

等我稍微理解一点销售这一行的时候,再回头去看传销就觉得这些受害者其实也都是咎由自取:如果不是对财富的贪婪,对投机行为的放任,对自身财产的不尊重,他们哪里有机会去犯这个错呢(嗯,假如一开始他们就觉得这是一个错倒也不必我在这里马后炮了……此处思维混乱,删掉)?他们……无语了,还是做个安全点的总结吧,只要你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样的基本投资公式,你就可以跟我一样站在这里看看笑话就好了,生活不总是缺少点小事故嘛,何必在意太多。

读书不如写书

dushu如果你有时间来读书的话,还不如用那点时间去写上一本。什么?文笔!嗯……我的意思是说……即便你写出来也不会有几个人去读……你可能误解了…….我想。

当然,你可能对目前的写作与出版还不是很清楚。其实那就跟我现在写博客是一回事,只不过,印在纸上的书籍要更多点成本,自然,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自古道“人靠衣装马靠鞍,文字的魅力还是得靠包装”。书籍就是对文字的奇妙包装。

自从将“载体”转换为一种“包装”的概念之后,所有的媒介在瞬间发生了质变。人们不仅在一夜间对作家丧失了兴趣,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对文字有了全面的了解,毕竟咱不是文盲了,是不是?咱还认得那些个字,理解那些个意思,看得懂那些个编剧编的电影、电视、甚至是舞台剧啥的,这就足够了。再说了,想太多把脑子想坏了,找谁赔去?人家这也是为了将来的将来打算,所以不读书不吃亏。

要说写书吧,更好了。你只要会编故事就好了,真正码字的活在网上把人民币一撂,包准一大帮子文学青年苍蝇式的撵过来,写字能写出柴米油盐吗?只有人民币能。再说读书吧,你说大家都这样写书,写出来的书,我要是看才白痴呢!

卡萨诺瓦不是个白痴,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