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团购模式可以有

【2015031107】生意就是买卖,买卖就是产品或服务的转移,转移就是体验,体验就是认同,认同就是品牌,品牌就是信任,信任就是生意。这个新模式的交易闭环不是○而是∞,转折点之后是新的一层递进,而不是简单的回到原点再出发的重复……好吧,我也希望我能说的更简单,更直接一点。一起琢磨下吧?

【2015031106】微商圈是个是非之地,牛鬼蛇神乱窜。昨天冒出一条假新闻,说某国家领导人出席微商行业大会,鼓励微商发展。散播这条信息的人要么吃了豹子胆,要么是打了过期鸡血,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在电视台的心灵类节目上一睹其风采。

【2015031105】微商团队的价值有多大?对囤货模式而言,团队就是它的血管,没有这根血管,货压不下去,钱套不进来。抱歉,我直接用了“压”和“套”,任何正当生意都避之不及的两个字,正是今天行业大乱的根本原因。

【2015031104】朋友推出一个硬件玩学群。按我的理解,就是让群友通过对某种共同物品的认知(硬件免费玩),来产生话题(社群玩法和硬件使用体验),从而增进比陌生的弱关系更强一点,但又比亲友关系稍弱一点的处于偏强型的社交关系,在这层关系上,可诞生一种被称之为“分享电商”的小众模式,譬如众筹购买一款大家都体验过又叫好的产品。从某个角度,也可以理解成后团购模式,先有需求再去团购。不过,搞不好又是我想多、想偏了。

【2015031103】南航贵宾休息室和头等舱服务,让人恍惚。所以,南航是不是“骗”过我并不重要,是不是南航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经济舱与头等舱之间的差异,不仅仅是几百元钱的费用节省,更是某种被尊重的需求供给的无情短缺。谁特么不喜欢有人嘘寒问暖的呢?

【2015031102】JEEP邀请刘强东、王石、谢霆锋三位做形象代言,文案惊人:“用实力让情怀落地。”想想这三人的婚姻颇有故事,都算得上情种一枚。所以,这文案若改成“用实力让情不落地”更加恰当。说实话,我讨厌用情不专的人。

【2015031101】Apple Watch刷爆了朋友圈,将一只“电子表”卖出一台车的价格,让国产车的脸往哪搁呢?花色繁多的表带外表虽然鲜丽,但已在提醒我们,这一只苹果已经不是iPhone5s之前的那位践行极简主义的明星了。

捞钱是大事 过界需谨慎

【2015030807】名人代言是比较流行的广告手段之一,但就像一些靠营销策划吃饭的公司走向代销分佣一样,如果影响力可以变现,为什么不更简单一点,让粉丝直接向名人买单呢?某女星推出的同名面膜销售不力,据说不是影响力不够,而是遭遇更接地气的同行集体抹黑所致。看来,捞过界始终还是商业大忌。

【2015030806】选南航去广州,走的却是接驳车,登机后白等一个多小时……七八年时间习惯出来的“会员卡”归属感,再次被敲碎成了渣。对商家来说,它的会员多数时候就是一张会员卡,“卡”在了没有人情味上。什么时候迈过这道槛,商家就有生机了。

【2015030805】在苹果手机上,长按朋友圈朋友发的信息,点选“举报”,新增一栏“欺诈(骗钱、收钱不发货)”。从马化腾两会期间对微商的理解来看,微信为用户投诉不良微商打开方便之门,这是默认微商模式在微信上可继续存在。

【2015030804】《一步之遥》实在看不下去,倒是前段出现的舞蹈令人愉悦。故事说的凌乱、晦涩、略带神经质,分明是瞧不起我的欣赏水平。不过,看在女神的份上,就不删了。

【2015030803】有朋友说微商痛点,第一是好货及可信度,第二是哪里找流量。听起来还是所有生意的基本问题,不该归罪于微商模式。它真正的苦困应在于对传统零售的继承还是颠覆?继承如何继承,颠覆又当做些什么?其实,前者不过是渠道+1,零售的微商化,不全是错,但感觉不止这点贡献。而后者才是基于新生代主力消费人群所出发的全新思考:零售业态是否需要做到随机、随地、随意无缝接入生活,直至成为创建新型社交关系的粘合剂?由零售驱动社交,用社交推进彼此的忠诚度,再回归更深层次的来往,我以为的自零售,大致如此。

【2015030802】微信群发红包求路转粉效果如何呢?我试了一次,只想说成本太高,倒不是说支付成本,而是路人甲乙丙丁对这种事情的认知存在差异:他可以拿钱,但也可以不办事。我理解为诚信值低,大家不会反对吧?

【2015030801】说昨天是女人节,因为今天是3月8号。这一天总得做点什么刷刷自己在老婆心中的印象分还是很有必要的。所以,《超能陆战队》多了两个不情愿的观众。

【每日论语】代言

这几天,陈欧体开始流行,甚至连池州人也有了一个版本。我本该高兴一下,娱乐的事情总能带来欢乐,可有了欢乐,又思想着为什么会流行,看起来讽刺大于欣赏。本来么,代言人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你只知道九华的香火甲天下,却不知平天晓月胜西湖;你以为杏花村酒属三晋,却不知牧童遥指在池阳;你可以轻视我的存在,我会证明这是生态发展的时代。坚守,是注定有舍有得的姿态,少不了质疑和轻视,但,那又怎样?哪怕无人褒奖,也要一路飞扬。我是江南池州,我为自己代言。

远一点的说,代言没现在这样娱乐。古时候可是指帮皇帝老子代笔,草拟诏书,严肃的很的事,今天玩起来,一点架子都没了。即便是早些年,观众们看某明星代言某药的心态也是如听圣旨,哪像今天一看到名人就想起“忽悠”这个词。

从营销上讲,陈欧为自己代言算是一个策略,反其道行之,未必是坏事。但从实际效果上看,未必真比找个明星代言更有作用。除了造些个话题让媒体和比媒体高尚一点的围观者谈谈之外,对于销售,有多大帮助,也只有天晓得。

不过,好在这个社会的人未必都有我这等斤斤计较,如果陈欧不算出名,那陈欧体流行说明什么?如果聚美优品不算出名,那VC的钱又要怎么收回?都是混个名气的事,又何苦算计它卖多卖少呢?算那个的,不是玩资本的。

当然,话说回头,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说“我为自己代言”这句话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啊!